張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號蒼水,鄞縣(今浙江寧波)人,漢族,南明儒將、詩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禎時舉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書。後被俘,遭殺害,就義前,賦《絕命詩》一首。諡號忠烈。其詩文多是在戰鬥生涯裏寫成,質樸悲壯,表現出作家憂國憂民的愛國熱情,有《張蒼水集》行世。張煌言與嶽飛、於謙並稱「西湖三傑」。清國史館爲其立傳,《明史》有傳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諡忠烈,入祀忠義祠,收入《欽定勝朝殉節諸臣錄》。 ...
張煌言。 張煌言(1620—1664年),字玄著,號蒼水,鄞縣(今浙江寧波)人,漢族,南明儒將、詩人,著名抗清英雄。崇禎時舉人,官至南明兵部尚書。後被俘,遭殺害,就義前,賦《絕命詩》一首。諡號忠烈。其詩文多是在戰鬥生涯裏寫成,質樸悲壯,表現出作家憂國憂民的愛國熱情,有《張蒼水集》行世。張煌言與嶽飛、於謙並稱「西湖三傑」。清國史館爲其立傳,《明史》有傳。1776年(乾隆四十一年)追諡忠烈,入祀忠義祠,收入《欽定勝朝殉節諸臣錄》。
次韻監試潼川提刑張兵部有懷家山木犀。宋代。魏了翁。 形安宇泰即吾鄉,花解隨人到處黃。何事歸心起張翰,有來妙語出君房。榮枯境裏自殊觀,造化機中無別香。不見儋州安樂法,隨花隨客作重陽。